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转设后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塑造统一、鲜明的品牌形象,在广泛征集和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院务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正式启用学校新校名标准字、校徽,原校名标准字、校徽同时停止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执行
学校各单位需在新版文件、网站、宣传品、建筑物标识、办公用品、证书证件等载体中统一使用新标识(过渡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加强宣传管理
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负责学校公共区域及各单位环境标识更换工作;党委宣传部负责官网、新媒体平台的标识更新;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商贸、餐厅等管理区域的环境标识更换。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拆分、污损标识或用于商业用途。
三、标识获取方式
新标识式样示例可通过下载《豫北医学院校名标准字标识规范》查看(见附件1)。
新标识电子版文件可通过下载《豫北医学院校名标准字标识的PNG格式文件》获取(见附件2)。
特殊场景使用需提前向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提交申请备案。
附件1:豫北医学院校名标准字标识规范.docx
附件2:豫北医学院校名标准字标识PNG格式文件 (1).zip
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