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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学校转设后工作要求,为统一规范校园文化标识管理,维护学校品牌形象,现就各单位含有原校名的标识类文化设施更新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范围 (一)学校公共区域校名标识更新 公共区域涉及原校名的标识类文化设施,由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统一组织设计、制作及更换。 (二)学校各单位校名标识更新 1.各书院、院(部)、职能部门管辖范围内涉及原校名标识类文化设施,由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统一组织制作更换,各单位需配合填报相关需求及信息。 2.各书院、院(部)院徽(含原校名)需根据新校名标准字进行设计更新,经本单位审议通过后,提交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审定备案。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与报送 各单位于4月3日前,全面自查现有校名标识,填写《各单位含校名标识类文化设施更新登记表》(见附件),报送至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企业微信:赵叮咚),电话:18739113288。 (二)设计审定 各书院、院(部)于4月14日前,将含有原校名的院徽修订后方案,提交电子设计稿至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审定。 (三)更新实施 各书院、院(部)完成校名标识的更新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组织统一制作、安装及验收工作。
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