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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各单位文化设施维护管理,规范学校文化秩序,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和谐、井然有序的环境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各单位文化设施的维护管理要靠大家通力协作,共建环境优雅、学术文化氛围浓郁的校园。 第三条 本办法统筹学校各单位文化设施维护管理,明确各单位要承担的任务、职责,明确文化设施维修维护需注意的问题。 第三章 实施办法 第四条 各单位所辖区域文化设施维修维护应坚持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所辖区域的文化设施由各单位负责。 第五条 各单位每周对文化设施进行污损排查,并及时清洁、维修维护,确保文化设施正常使用。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实行“周巡查、月检查”制度,每周将巡查结果反馈各单位,各单位进行整改;每月根据各单位文化环境、文化设施维护及卫生情况评选优秀单位,定期公示评选结果并计入年度考核。 第六条 文化设施需增补的,各单位填报学校OA《校名产品与宣传用品申购单》审批流程。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负责文化设施的核准并指导实施管理。 第七条 文化设施维护管理必须严格参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视觉识别系统手册(2019版)》统一规范设计制作。 第八条 各单位文化设施的维护管理情况作为考核其校园文化建设工作依据之一。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由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负责。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