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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校园文化管理服务中心章程
作者: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18      浏览次数:4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心名称:大学生校园文化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条 中心性质:大学生校园文化管理服务中心是由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校园文化管理建设办公室指导成立的大学生服务机构。

第三条 中心宗旨:大学生校园文化管理服务中心旨在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  

第四条 监督管理:本中心是隶属于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的自我管理,独立运作的大学生服务机构。

第五条 本中心的职能和服务范围包括:

(一)维护校园环境文化设施,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二)宣传校园精神文化,行为文化,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维护学校校标,校徽,吉祥物。定期为吉祥物上色。

第二章 成员

第六条 成员资格

凡取得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大学学籍的本、专科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本中心章程,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政治面貌均可参加本中心的成员面试。面试合格者即为本中心成员。

第七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成员在本中心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成员有讨论本中心工作,并通过各种合理方式对本中心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建议、批评并要求答复的权力;

(三)依照本中心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中心的重大事务;

(四)成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中心的帮助和保护;  

(五)成员有权要求本中心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

(六)成员有权参加本中心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第八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理论成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中心章程,执行本中心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中心的利益和荣誉;  

(三)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提高自己的全面素质;

(四)服从本中心领导,履行章程所规定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架构和职能

第九条  本中心由主席团和成员组成。

第十条 本中心设立下列机构:

(一)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

(二)主席团下设六个部门:

1.网宣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志愿者若干。

2.督察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志愿者若干。

3.摄影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志愿者若干。

4.设计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志愿者若干。

5.讲解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志愿者若干。

6.行政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志愿者若干。

第十一条 主席团

(一)组成及主要职权:

主席团成员由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的领导,老师以及上届主席选举产生。

主席团是本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常设权力机构,由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领导,老师以及学生组成。

(二)主要职责:

1.召开全体会议以及专项工作会议。

2.讨论和决定本中心的重大会议。

3.讨论本中心主席团成员,各机构正副职位以及部门志愿者的任免。

4.听取下属部门工作汇报,管理,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管理中心下属各部门主要成员。

5.执行各项重要决议和年度工作计划。

6.制定中心的工作计划,为本中心的运作和活动提供支持,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

7.向有关上级机构或领导汇报中心工作,完成老师交予的任务。

8.对本中心章程的修改决定权。

第十二条  本中心下属各机构的职责如下:

(一)网宣部职责主要有:

1.营造大学生校园文化管理服务中心积极健康的网络气氛、引领校园网络文化走向,运用新媒体如微信、微博等网络信息资源宣传三全学院的校园文化,展现学子风采,构建大学生文化管理中心的网络形象。

2.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官方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协调各部门做好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网站信息的更新,方便广大师生及时了解校园动态。

3.负责大学生校园文化管理服务中心的官方微信“文化三全”定期的发送有关大学文化建设的微信。

4.协同配合大学生校园文化管理服务中心其他部门做好日常工作,其他部门提供电子资源收集、共享、活动前期的网络宣传以及运行、收尾等职责内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5.协助学校、团委和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6.管理校园文化建设活动相关档案,并协调各项活动的进行。

(二)督察部职责主要有:

1.部门志愿者对校园内已有的文化宣传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如发现损坏的,立即上报申请维修,在申请期间,要在损坏的地方做上标示,并禁止其他学生靠近,以免造成二次损坏。

2.对已建好的文化设施内部东西的维护,宣传设施的增加,拆除及内容饭方面的维护。

3.各个院系单位,宣传所用的东西(如海报,条幅)的张贴,悬挂等的审批,及张贴,悬挂时间的管理。

4.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对这些岗位的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分配管理,并为其安排工作同时对他们进行监督考核,并填写考核表。

5.对各学生机构摆摊设点的位置的划分,宣传物资标准的制定。(除书院等集体活动)。

(三)摄影部职责主要有:

1.将校园文化建设情况以图片和视频方式进行加工制作,为各书院以及公共场所电子屏幕提供素材。拍摄校园生活微视频,传扬积极的大学生活态度,展现不一样的三全魅力。

2.配合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及大学生文化管理中心其他部门开展各类大型活动,提供相关文化活动的图片视频资料

3.协助网宣部提供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平台中图片部资料的来源与管理

4.定期拍摄学校风景及人文景观作为储存资源

5.定期举办摄影展,展示学校文化建设成果。

(四)设计部职责主要有:

1.定期完成校园环境美化等活动,使校园保持整洁,有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环境。

2.定期对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吉祥物进行着色等维护,保证吉祥物的干净,完整,保证吉祥物的色彩明亮。

3.定期组织校外绘画、雕塑等到校内展览,定期在校内举办大赛。

4.管理制定学校各学生组织的宣传海报的要求,对各学生机构的活动提供支持。

5.统筹社团,学生机构的徽标,与相关社团合作举办校园文化活动。

6.支持其他部门的工作。

(五)讲解部职责主要有:

1.向外来参观人员及校领导介绍校园内的文化设施。

2.定期组织学习讲解技巧,发挥语言魅力,提升自身素质。

3.为校园内的绿化,雕塑等文化设施撰写讲解稿。

4.及时反馈参观者的意见。

5.负责管理每次活动的物资并登记在册。

6.与相关社团合作组织关于校园文化或有益于校园文化的演讲比赛等活动。

(六)行政部职责主要有:

1.负责中心内部人员干事考核。

2.负责参加活动人员成绩单整理。

3.负责中心内部物资整理和统计。

4.负责全体会议的主持和会议记录整理。

第四章  干部、志愿者录用及考核

第十三条 本中心干部,志愿者由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在校大学生组成。

第十四条 本中心每年定期在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开展招聘志愿者宣传活动,每年举行一次干部换届大会。干部有本中心上届成员竞选产生。

第十五条 本中心干部,志愿者任职期限为一年,最多只可连任两届。

第十六条 本中心志愿者,干部在职期间的培训,考核由讲解部安排专员负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于201910月经主席团及指导老师表决通过。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大学生校园文化管理服务中心主席团所有。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